云南省2023年上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時間
云南省2023年上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時間
1.網(wǎng)上注冊時間:2023年1月12日9:00開始。
2.網(wǎng)上報名時間:2023年1月13日9:00至1月16日17:00。
3.網(wǎng)上審核時間:2023年1月14日至1月17日17:00。
4.網(wǎng)上繳費時間:2023年1月18日24:00截止。
報名流程
第一步:登錄、注冊
考生在2023年1月12日9:00至1月16日17:00前登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wǎng)”注冊、報名。報名截止時間為2023年1月16日17:00。
此次新增報名注冊核驗考生手機號要求。每個手機號只能注冊一次,需要先接收短信驗證。如考生手機收不到驗證碼,可以撥打短信服務熱線尋求幫助(400-7797-255)。
所有考生(含以前參加過全國統(tǒng)一筆試的考生)均需進行注冊。注冊時要求考生填寫姓名、選擇證件類型、填寫證件號碼等信息。在完成注冊后,按照流程填寫個人信息、上傳符合要求的電子照片。
照片要求:本人近6個月以內(nèi)的免冠正面彩色證件照;照片大小、格式為jpg/jpeg,不大于200K;照片中顯示考生頭部和肩的上部,白色背景為佳(建議使用圖畫、 Photoshop、 ACDsee等工具,將照片進行剪裁壓縮)。
未按要求上傳的電子照片將一律不予審核通過。
此照片將用于準考證以及考試合格證明,請考生上傳照片時慎重選用。
第二步:選擇考區(qū)及考試科目
網(wǎng)上報名時應選擇考生本人戶籍、居住證或在讀學校所在地的州、市考區(qū)(在校生應選擇就讀學校所在地考區(qū))報考,其中以下考區(qū)有特殊說明:
昆明市:在讀學校、戶籍或有效居住證(臨時居住證不可以報考)在昆明市所轄14個縣(市)區(qū)的考生,請選擇所在縣(市)區(qū)的考區(qū)報考。
曲靖考區(qū):在讀學校、戶籍或有效居住證(臨時居住證不可以報考)在宣威市、會澤縣和富源縣的考生只能選擇宣威考區(qū)報考,在曲靖市其它縣區(qū)的考生只能選擇曲靖考區(qū)報考。
德宏州的考生,只能選擇德宏考區(qū)報考。
網(wǎng)上繳費
截止日期為2023年1月18日24:00。
考生在網(wǎng)上審核通過后即可登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wǎng)”進行網(wǎng)上繳費。網(wǎng)上繳費前,請考生再次確認報考信息是否正確,一經(jīng)繳費成功,考生報考信息將無法更改。審核通過,繳費成功后即考生報名成功。
考試報名收費按照云南省物價局、云南省財政廳云價收費函〔2016〕58號規(guī)定,按每人/每科次60元的收費標準執(zhí)行。考試費一旦繳納,因考生個人原因概不退費。
筆試成績公布時間
2023年4月14日,考生登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wǎng)”查詢本人的考試成績。
考生如對本人考試成績有異議,可在成績公布10日內(nèi),到考區(qū)所屬招生考試機構(gòu),填寫《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成績復查申請表》提出復核申請。復核范圍為漏登分、錯累分,漏評閱試題。復查結(jié)果由州、市招生考試機構(gòu)通知考生,逾期不再受理。
報考條件
符合以下基本條件且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人員,可以在我省報名參加教師資格考試。
(一)在讀學校、戶籍或有效居住證(臨時居住證不可以報考)在云南省的中國公民;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yè),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符合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體檢標準;
(四)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規(guī)定的學歷要求:
1.報考幼兒園教師資格,應當具備幼兒師范學校畢業(yè)及其以上學歷;
2.報考小學教師資格,應當具備中等師范學校畢業(yè)及其以上學歷;
3.報考初級中學教師文化、專業(yè)課教師資格,應當具備高等師范??茖W?;蛘叽髮W專科畢業(yè)及其以上學歷;
4.報考高級中學教師以及中等職業(yè)學校文化課、專業(yè)課教師資格,應當具備大學本科及其以上學歷;報考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應當具備中等職業(yè)學校畢業(yè)及以上學歷,并應當具有相當助理工程師以上專業(yè)技術職務或者中級以上工人技術等級。
(五)云南省內(nèi)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在讀三年級及以上在校生和在讀研究生,五年制高等職業(yè)學校全日制在校五年級學生,三年制中等師范學校全日制在校三年級學生,憑學校出具的在籍學習證明到就讀學校所在地報考。非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學歷,畢業(yè)前不得報考。
根據(jù)《教育部關于推進師范生免試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改革的通知》(教師函〔2022〕1號)精神,符合條件的教育類研究生和師范生,可參加所在學校組織的教育教學能力考核,也可自愿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全國統(tǒng)一考試。
(六)被撤銷教師資格的,5年內(nèi)不得報名參加考試;受到剝奪政治權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處罰的,不得報名參加考試。曾參加教師資格考試有作弊行為的,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教育部第33號令)《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組織考試作弊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19〕13號)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七)根據(jù)《教育部辦公廳 中共中央臺灣工作辦公室秘書局 國務院港澳臺事務辦公室秘書行政司關于港澳臺居民在內(nèi)地(大陸)申請中小學教師資格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師廳〔2019〕1號)精神和省教育廳有關要求,從2019年起,在我省學習、工作和生活的港澳臺居民,凡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chǎn)黨領導,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可憑有效期內(nèi)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港澳居民來往內(nèi)地通行證、五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報名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報名條件、程序和提交材料與我省其他考生相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