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福島核廢水是怎么產生的
福島核廢水,即在福島第一核電站事故中產生的含有高濃度放射性物質的水。
因事故而熔化并凝固的燃料碎片殘留在福島第一核電站1至3號機組的反應堆中,為使燃料碎片保持冷卻,必須對其進行持續(xù)灑水。當水與燃料碎片接觸時,會生成含有高濃度放射性物質(氚、銫134、銫137、鈷60等)的“污染水”,即核廢水。
此外,由于含有這種高濃度的放射性物質的“污染水”殘留在反應堆建筑物等內部,因此當與流入建筑物的地下水或雨水混合時也會產生新的“污染水”。
一直以來,東京電力都在利用核物質去除設備(ALPS)對福島核廢水進行凈化作業(yè),該設備能降低污水中含有的除氚外的62種放射性物質的`濃度,而經過處理的水則被儲存在巨型儲水罐中。
日本政府表示,除氚以外,大部分放射性核物質已經通過這個復雜的過濾過程去除掉了;在向海洋排放之前,會對核廢水進行二次處理,盡可能減少氚以外的放射性物質的量,以符合“可以排放至環(huán)境中的標準”。
但實際上, 經過核物質去除設備處理的核廢水,仍無法保證完全清除放射性元素。
經10年積累,核污染水量已達至少125萬噸。若排放,57天可廢掉半個太平洋,10年就蔓延全球海域
對排放入海的決定,日本方面十分理直氣壯。
他們的托詞,就是兩個:
第一,污水已經處理過了,很安全;第二個,我們已經沒有別的辦法了。
但這話真的可信嗎?
有專家分析,處理這些廢水,至少有“蒸發(fā)釋放”、“地下掩埋”等等多種方法。
但是他們卻選擇了最簡單省事的,直接排放!
因為對于任何一個民營企業(yè)而言,137萬噸的核污水處理,一定是一筆天文數字,他們根本不愿意花這筆錢,想著等全世界替他們善后!
于是,日本方面,就趕在這個時間段,做出了看起來“圓滿”的決定。
他們精明到骨子里,也自私到骨子里。
有德國的研究機構對擴散情況進行了模擬:
57天內放射性物質就將擴散至太平洋大半區(qū)域,3年后美國和加拿大就將遭核污染影響。
一般核廢水怎么來的
可控泄漏。一般核電站可控泄漏都是收集并回收利用的,但是也有無法收集起來的(比如本身就對空),這時只能排放。比如一些泵的機械密封、填料密封。
不可控泄漏。核電站設備雖說又貴雙好,但是多少萬個設備,總會有出問題的,所以這種不可控泄漏也經常出現。
設備運行人為所產生廢水。比如取樣、充水排氣、疏水、設備周期性沖洗等。
沖洗水。與設備周期性沖洗不同,這里的沖洗是指設備解體后沖洗、廠房沖洗、樹脂再生沖洗等。
放射性廢氣中的水蒸汽凝結水。
基本思路就是把廢液變?yōu)閺U固,方法有很多了,濾網過濾、樹脂吸附、蒸餾器蒸餾。這樣將放射性廢水變?yōu)榉派湫詮U固+可排放水。
放射性廢固會被分類壓縮,最終送到填埋場。這樣的處理方式顯然有問題,不過目前也是最好的方法了。這是核電總是被人詬病的原因之一。
可排放水其實并不等于非放水。核電站排出的水還是有放射性的。核電站只會做到達標排放。標準是多少就是國家制定的事了。而這部分水,就是核電站排出的放射性廢水。
核污水中含有哪些化學物質
1、放射性物質:核污染水可能含有各種放射性物質,例如鈾、钚、錒、鍶、銫、碘等。這些物質會通過核反應或核裂變等過程釋放出放射性能量,對人體和環(huán)境產生輻射危害。
2、有機化合物:核污染水可能含有多種有機化合物,例如苯、甲苯、乙苯、二甲苯等。這些物質在水中容易溶解,可以對水生生物和人體造成毒性作用,還會引起環(huán)境問題。
3、無機化合物:核污染水可能含有多種無機化合物,例如重金屬、氨氮、氰化物等。這些物質具有很強的毒性,對水生生物和人體都有危害作用。
4、懸浮物:核污染水可能含有多種懸浮物,例如放射性沉淀物、沙土、泥沙等。這些物質會造成水的渾濁和污染,對水生生物和人類健康都有危害。
核污染水對海洋生態(tài)系統(tǒng)和人類產生的影響有哪些
1、海洋生態(tài)系統(tǒng):福島核污染水中含有放射性物質,如放射性碘、鍶和鈷等。這些物質可能會對海洋生態(tài)系統(tǒng)產生影響,對海洋生物造成傷害。長期而言,這可能會對整個海洋生態(tài)系統(tǒng)的健康產生影響。
2、食物鏈:放射性物質可能進入海洋生物體內,進而進入人類食物鏈。這可能對人類健康產生潛在的風險,特別是在長時間內攝入這些物質的情況下。
3、地區(qū)形象:福島核電站事故已經對福島地區(qū)造成了重大的經濟和社會影響。進一步的核污染可能會導致該地區(qū)的旅游業(yè)和漁業(yè)受到更多的損失。
4、國際社會:已經引起了國際社會的廣泛擔憂和反對。這可能會影響日本與其他國家的關系。
污水處理廠中的污水怎么處理
1.預處理:主要工藝包括格柵和沉砂池,用于去除城市污水中的粗懸浮物和比重較大的無機砂粒,以保護后續(xù)處理設施的正常運行,降低負荷。
2.一級處理:一級處理一般為物理處理,主要去除污水中的懸浮固體物質。懸浮物去除率50% ~ 70%,有機物去除率25%左右,一般達不到排放標準。因此,一級處理屬于二級處理的預處理。主要工藝是沉淀池。
3.二級處理:二級處理為生物處理,用于大幅度去除污水中的膠體或可溶性有機物。有機物去除率可達90%以上,處理后出水生化需氧量可降至20-30毫克/升,符合國家污水排放標準。主要工藝有活性污泥法和生物膜法。
4.三級處理:經過二級處理后,用于進一步去除廢水中殘留的有機物和氮磷,以滿足更嚴格的廢水排放或回用要求。有生物脫氮除磷法,也有混凝、沉淀、過濾、吸附等一些物理化學方法。
